录取要求
具有认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申请者需要在香港中学会考取得下列成绩或达到同等水平,方可取得香港护士管理局注册资格
1. 英语(Syllabus B)达到Grade D或以上水平,或英语(Syllabus A)达到Grade B,或英语达Level 3;
2. 以下任一科学学科达到Grade E或以上水平:生物学、化学、人类生物学、数学、物理学;
3. 任意其他3门学科达到Grade E或以上水平(或汉语达到Level 2);以及
4. 第1至3项所列任何1门学科均达到Grade C或以上水平(或英语或汉语达到Level 3)。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申请者需具备下列各项或同等成绩:
1. 4门核心课程,英语和汉语达到Level 3或以上水平,数学和通识教育达到Level 2或以上水平;和
2. 1门A类选修课程 - 新高中科目达到Level 2或以上水平。
申请者需要具备流利的中英文书写能力、英语及粤语口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