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研究型教育带动研究生教学,实现澳门城市规划与管理高水平研究成果,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实践要求,满足澳门城市规划与管理部门的城市发展与人才需要。
毕业生可以进入专业研究机构、政府机构、规划院、设计院、规划局、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专业研究,为继续深入研究打下基础。相关研究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规划管理、智慧城市研究等。可从事艺术类博物馆、美术展览馆、艺术品与文物收藏保护、考古研究、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设计、教学和科研工作。
招生分“直接录取”、“免笔试录取”和“笔试、面试”3种,详见招生细则。
接受四级48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430分以上;或英语专业考试四级(TEM4)或八级(TEM8)。
前置学历专业为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设计艺术。
前置学历之成绩单,GPA达到4分制3.2以上,5分制4.0以上,或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
面试时需提供研究计划、个人简历、相关作品和历年论文发表、获奖证书等专业能力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往届毕业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初试总成绩过国家一区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