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学硕士课程旨在培养从事宪法、基本法与行政法、葡、英语言法律翻译及草拟、比较刑事法、比较民事法、国际商法等方面实际工作、理论研究和教学的法律人才、毕业生在某专门学术领域应具有坚实之知识水平及有从事学术研究之能力。同时,亦可透过参与学习合作机关的补充课程,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跻身内地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等法律工作。
取得学士学位或具备相同程度之学历。需要提交英语能力证明(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往届毕业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初试总成绩过国家一区分数线。